市府表示,通訊軟體群組公告就算員工有按讚,也不能認定這就是員工同意公司的規定,還必須書面簽名,如果查證屬實,可處2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,勞工局也已經跟這間公司聯繫,公司回應,表示會退回7200元給田先生,避免爭議。

民眾:「我覺得是比較離譜一點吧!因為正常的話,公司獎勵跟懲處的方法一定要有明確的規定,太瞎了吧!」

中市勞工局副局長張大春:「沒有回應就要一次扣300元,那這債務協商是違反勞基法的規定,他們會把扣的錢來退還給員工。」

民眾表示不合乎常理,覺得是在坑員工的薪水,這間公司的員工田先生投訴,他擔任業務員負責保健食品的業務,今年初公司在通訊軟體群組中規定,公司每天會發布業績表現最好的同事,其他人看見就得回覆,表示知道了,如果沒回覆一次得扣300元,累計4到6月份,田先生總共有24次沒有回覆按讚,薪水被扣7200元,此舉已經違反勞基法。

公司行號透過通訊軟體發佈訊息,已經成為許多上班族跟公司之間的溝通橋樑,不過台中一家公司用通訊軟體向員工發佈公告,規定公告之後,員工如果沒有回覆,就必須扣錢!

投訴!業務沒回Line三個月24次被扣7200元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投訴-業務沒回line-三個月24次被扣7200元-042305727--finance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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